各教学基地、下设学院、博士生导师: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积极推进基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我校2026年拟继续实施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工作。现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和《宁波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4〕109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科研博士计划专项专用,原则上安排在科研经费较多的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一流学科、登峰学科或最近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优先。
(二)根据近年趋势,我校2026年科研博士计划预计仍会有所增加(注:2024年25个、2025年61个)。
(三)我校2026年科研博士计划将由学校根据申请情况统筹分配给招生学院(含学部,下同),不纳入学院年度招生基数,不纳入导师年度招生限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当年可招收科研博士生不超过2人。
(四)后期,学院需根据相关学科及学位点建设需要、导师申请情况等,将学校统筹分配的科研博士计划招生人数落实到具体招生的学科专业、招生导师、招生方式和招生批次。
二、申请条件及支持重点等
(一)申请条件
科研博士计划由导师自主申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我校202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学科被国家列为一流建设学科或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为A类的学科。
(2)拥有高水平科研平台,范围包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3)主持高层次在研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等学校认定的国家级A、B类科研项目。
3.科研经费充足,在遵循相应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能承担博士生的培养经费,保障博士生培养条件,为博士生成长成才创造优良环境。
4.近三年未出现严重的师德师风、指导的博士论文抽检不合格等问题。
(二)支持重点
对以下学科、平台、项目、人才等予以重点支持:
1.优先支持力学“一流学科”建设、水产“登峰学科”建设,积极支持临床医学“医学高峰计划”建设。
2.重点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科学中心、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
3.重点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
4.重点支持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人才培养需求。
5.同等条件下,对以下申请人予以优先支持:
(1)全国重点实验室成员或国家级人才,且主持在研国家级B类以上项目。
(2)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且各类科研经费余额5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学科放宽到200万元以上),或各类科研经费余额600万元以上。
三、申请程序
(一)9月15日前:申请人向色情直播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注意:如为校外单位(含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基地等),《申请表》须由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申请表和汇总表以医院为单位,由科教管理部门统一上交。申请表纸质版上交至色情直播至真小楼302研究生教育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9月19日前:色情直播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安中楼605室)。
(三)研究生院拟定各学院科研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科研博士计划总数下达给学院。
(四)学院确定各科研博士招生导师及其招生计划数,获得招生计划的导师签订《宁波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协议》(见附件5),学院将《各学院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招生导师签订的《招生协议》(附件5)一起报研究生院。
(五)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各科研博士招生导师及其招生计划数等信息编入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一)科研博士计划一般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方式进行招生选拔:
1.拟在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阶段招收科研博士生的导师,此次申请的科研博士计划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
2.拟在我校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阶段招收科研博士生的导师,此次申请的科研博士计划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一般从报考我校2026年博士普通招考的考生中进行选拔。
3.拟采用上述两种招生方式招收科研博士生的导师,此次申请的科研博士计划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二)科研博士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培养管理
(一)导师每招收1名科研博士生,均需在博士生四年基本学制内承担2.5万元/年的培养经费(总计10万元/生)。导师须从其科研经费中可支配经费中支出,一般须在科研博士生录取前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将培养经费划转至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账户。
(二)科研博士生未报到或提前完成学业或因各种原因退出博士生培养的,培养经费不退还,也不用于抵扣导师之后招收科研博士生的培养经费。
(三)科研博士生的招生、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的要求和日常管理等均与普通博士生一致。
(四)科研博士生享受普通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
(五)导师应积极为科研博士生提供科研训练条件,并视博士生参加科研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助研费的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生导师在其申请的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招生方式中,需优先使用科研博士计划招生指标。
(二)导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或转嫁培养经费。
(三)导师使用科研经费招收科研博士生,须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项目结题验收审计的相关要求,优先在横向项目的劳务费或发展基金、科研启动费等支出。
(四)鼓励科研需求量大、招收博士生意愿强的导师积极申请;鼓励导师在硕博连读招收科研博士生。
联系人:赵晶,联系电话:8760959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宁波大学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表
3.宁波大学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
4.各学院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汇总表
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协议
色情直播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