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发挥研究生“三助”岗位作用,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师生互动交流,加强研究生对专业知识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思考,培养研究生的理性思维和管理能力,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文件中《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教”岗位面向范围: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包含之前休学今年复学的符合条件学生)。主要根据学校、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设置,包括: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和平台课程;本科生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课外科技创新、生产实习实践课程、实验课程等。硕士课程助教原则上应由博士生担任,设岗教师应优先选择博士生作为硕士课程助教。
2.“助研”岗位面向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由导师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置,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导师为本人指导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置。
二、聘任程序
(1)岗位设置与审核:请各位任课教师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系统中设置助教、助研岗位,岗位设置截止日期为9月22日,学部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4日。
(2)研究生选岗:即日起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系统在已完成设岗的助教和助研中进行选岗,截止日期为9月26日。
(3)岗位聘任:任课教师审核并选聘研究生,截止日期为9月26日。
(4)结果审核及公示:双选结束后,学院对聘岗结果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系统使用操作说明请在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系统中下载查看。
三、岗位考核
在聘用期间,岗位设置者可对三助人员实行即时考核,对考核较差者,将终止聘用,当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如研究生本人因故不再担任“三助”工作,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聘期结束后,岗位设置者根据研究生工作情况,给出聘期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下一轮将不予聘用。岗位变动情况应及时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参加“三助”工作,必须经过导师同意。
2.延长学习年限者不得申请“三助”岗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在读期间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一学期内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聘任期间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取消聘任资格。
3.“助教”“助研”岗位聘用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助教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助研岗位聘用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工作联系人:
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管理:
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87609829
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管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余老师 办公电话:87600027
研究生聘任管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87609137
系统技术咨询:胡高波18968291565
附件:
附件1.教师助教设岗操作手册
附件2.学生选岗操作手册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实施细则
色情直播学生服务与发展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