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浙委科办发〔202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启动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协助科技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独特作用,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组织申报。自2024年起,项目申报类型不再设有探索公益项目,请各单位及科研人员务必知悉!其中探索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年限为2年,具体详见!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本年度新设),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本年度新设),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本年度新设)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报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pm.kjt.zj.gov.cn)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我校本年度不具备该类项目推荐资格!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项目(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予以资助(自本年度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科申请代码不再下设管理学部有关申请代码)。
(五)培育青年人才。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本年度新增项目类型)。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原省科技厅“领雁”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或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相似度达50%以上的(含)责成依托单位开展调查,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自本年度起,对省基金项目的科研失信行为和被国家基金委公开通报的科研失信行为,省基金办均将根据诚信案件发生件数采取不低于1:2 予以扣减依托单位限额指标,其中对于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的为按1:5予以扣减,故意重复申报的按1:3予以扣减指标。
今年申请未获批资助的各类项目申请书均不可再次用于申请本年度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及科研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如发生故意重复申报,学校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予以扣减下一年度所在单位限额申报指标!!!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附件4.
(二)审核推荐。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校内受理工作时间安排。
1、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及相关附件(附件4),按照相关要求,先完成个人相关信息更新,再进行系统填报,以免影响项目正常申请!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时间:7月15日-8月5日下午4:00,项目申请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7,为保证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整体正常进行,逾期填报原则上不予以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务必把握好有关时间截点!!!
2、各二级单位须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青年基金项目、40周岁以下年轻老师以及申报重点项目的原则,按照校内申报通知中拟定的各二级单位申报推荐指标,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项目申报限额推荐工作,若有限额类项目推荐名额盈余,由学校回收统筹用于校内其他单位二次再分配。
各附属医院请于8月2日上午10:00前将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二级单位推荐排序表(附件5)经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和EXCEL版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色情直播将根据清单完成非本次推荐申报人员的项目申请书系统退回工作,退回理由为非本次推荐申报项目。
3、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和鼓励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重大、杰青、联合基金等不占指标的项目。
4、色情直播将于8月4日上午10:00前完成审核。只有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后,科技处才能进行正常审核!
5、关于实验动物伦理与人体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受理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6:00,其他相关工作要求详见校色情直播相关工作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时间安排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涉及实验动物的伦理审查的通知。
6、申请省杰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青基、联合基金明确要求全职人员申报的,由申请人将申报前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浙里办APP-社保证明打印)扫描上传,还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将依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五、咨询方式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1053272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1053276、81053277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1053281、81053279
4.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1053270
工程、信息科学:李金霞,0571-81053283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81053282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1053271
医学科学(药学):钱昊,0571-81053287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81053285
数理科学:叶璟,0571-81053286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1053283、81053270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徐祖东,0571-89908852 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谢晨柳、肖成科,0571-86772823
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王晶晶,0571-85333229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旦,0571-86437009
白马湖实验室:雪小峰,0571-8992006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朱海锋,0571-85255638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于紫舒 ,0579-82461056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余杨,0578-2051887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郑慧娟 ,0570—3066006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汪丽娜,0573-82159860
6、校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优莹,87609157/574397
7、色情直播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媛媛、林盛杰 87602312/66308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4.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5年7月13日